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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吉林延吉规划局局长涉嫌受贿158万近日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0:50 新文化报

  本报延吉讯(记者 辛言) 日前,原延吉市政协文教法制委员会主任、原延吉市规划管理局局长——金日男因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延吉市法院提起公诉,此案将于近日开庭。

  省院交办案件 查出延吉贪官

  今年6月,有人举报,延吉市政协文教法制委员会主任、今年50岁的金日男在1997年担任延吉市规划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金某的价值10余万元的住房一套。随后,省人民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将此案交由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查办。6月24日,金日男因涉嫌受贿被延边州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7月4日,金日男被依法逮捕;10月27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对金日男一案侦查终结,以金日男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送交审查起诉。

  收受近三分之一

房地产商贿赂

  1995年至2003年10月,金日男先后在延吉市规划管理局担任副局长、局长,随后调入延吉市政协,由于时间跨度大,办案人员历时四个多月才侦查完毕,在侦查过程中,金日男如实供述了自己受贿的事实。为了核实案情,检察人员先后找到近百名证人进行取证、调查,最后认定了其收受42家房地产商的43笔贿赂的事实。

  金日男在担任规划局副局长、局长的8年多时间里,收受了延吉市近1/3的房地产商的贿赂,为他们开发工程的验收、审批大开“绿色通道”,也把自己推向了受贿的深渊。

  涉嫌两种罪名 贪官近日受审

  日前,延吉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以金日男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1995年至2003年10月,金日男在担任延吉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屋开发的审批和验收过程中,先后43次收受驻延吉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建设、施工单位42家公司、单位负责人给予的钱物,其中现金人民币103万元、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82890元),门市房2套、住宅1套,折合人民币474690元,受贿数额共计人民币1587580元,涉嫌犯受贿罪。

  另外查明,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在侦查金日男受贿一案过程中,金日男被扣押、冻结的4套住宅、2套门市房、2间某大型商场的精品屋,以及存折、金表、金银首饰等财产,加上1994年至2005年家庭消费性支出,总额合计为6880432.53元,扣除金日男及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收入,以及金日男涉嫌受贿金额,尚有4214964.87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涉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悉,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金日男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995年,延吉市某房地产公司在延吉市犁花小学附近开发的住宅小区竣工后,金日男利用职务之便,向该公司总经理索要了一套价值17万余元的门市房一套。

  -1995年至2003年,金日男以给某勘测设计院介绍施工项目为由,先后收取了该院每年年终送来的“感谢费”12万元。

  -1996年,金日男姐姐在延吉市北大市场附近的住宅动迁,金在已经得到一套动迁安置房的情况下,又收受了

开发商送来的一套价值近10万元的90余平方米住宅,此后,在该工程审批、验收、配套费等方面均给予了方便条件。

  -1994年至2005年家庭消费性支出,总额合计为6880432.53元,扣除金日男及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收入,以及金日男涉嫌受贿金额,尚有4214964.87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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