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住房维修基金可否委托理财”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2:11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兰州12月26日电

  兰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其明涉嫌挪用公款和受贿一案26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陈其明被指控挪用资金1.17亿元,受贿14.8万元,索贿50万元。据介绍,该案是甘肃省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陈其明在担任兰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间,伙同他人大肆挪用资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住房维修基金及受贿,先后分4次挪用公款5000万元、1000万元、4000万元和1700万元,并索贿和收受贿赂。

  和陈其明同堂受审的还有同陈其明勾结、为上亿元资金挪用提供“委托理财”幌子的建设银行兰州铁路支行副行长王景旭。

  庭审期间,住房维修基金是否可以以“委托理财”的方式保值、增值,挪用公款的决定是集体决定还是个人决定以及通过银行以所谓的“委托理财”的形式向房地产公司提供资金是否违法等3点成为辩论焦点。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陈其明辩称所有的手续都是同银行进行的,同房地产公司没有关系,将住房维修基金到银行“委托理财”的行为并不是自己当时一个副主任能够拍板的,是集体行为。法庭未当庭宣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