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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电厂为何也有排污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7:05 扬子晚报

  本报讯虽然风力发电是清洁能源,但是为什么还要给其排污权?近日在宁举行的“构筑中国绿色能源之都”论坛上,江苏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顾为东研究员一语惊人:“我们也应该给风电厂排污权。”

  据介绍,排污权是由环保部门评估某地区的环境容量,然后根据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将其分解为若干规定的排放量。这种排污权被允许像商品一样在市场上买入和卖出,以此进
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像从2003年7月起至2005年,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每年从南京下关发电厂购买1700吨的二氧化硫排污权,并以每公斤1元的价格支付170万元的交易费,这还是发生在我国的首例排污权异地交易。

  众所周知,排污权一般是给那些会产生污染的企业,而风力发电厂本身是不产生污染的,那为什么还要给风力发电企业排污权呢?对此,顾为东解释说,作为一种绿色可再生能源,风电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能源,目前,国内风电价格平均上网电价是每度0.5元0.6元之间,火电则只有0.3元多,而正是这价格上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风电的发展,“因为价格相对便宜,当然地方更愿意建设火电厂了。”

  而我国已经加入了《京都议定书》,根据《京都议定书》,建设风电厂减少的二氧化硫排放,将获得二氧化碳减排额度,每吨额度售价在4美元左右。“因此我建议应该允许风电厂拥有同等规模火电厂20%%的污染物排放量标准,使其通过排污权的市场化交易获得收益,就可使风电厂获得一份相对稳定的外部性收入,实际上也相当于降低了风力发电的成本,自然有利于推动风力发电了。”(贺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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