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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政府不拨款公安部门难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7:5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2月26日讯 (记者林伟 邵长春)今天下午,省公安厅治安处副处长齐见昭向记者强调,我省各市县公安机关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换工作中,只能收取20元的工本费,不能多收其他的费用,但是人像采集费用不包括在这20元内。人像采集经费,政府不拨款,公安部门难以自行解决这笔经费。

  据介绍,20元工本费构成为:13.5元用于采购公安部门指定的厂家制作的身份证卡
及其芯片;0.36元用于制作身份证卡上的两片薄膜;余下的6.14元用于身份证后期制作的耗材及制证工人的工资。齐见昭说,省公安厅制证中心除少数管理人员是由财政负责工资外,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社会招聘的,由制证中心自筹工资。

  齐见昭对记者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核发是在政府领导下的一项工作,其所有的设备包括人像采集设备都应当由政府解决。在开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换工作前,各市县公安部门都向当地政府打报告申请解决人像采集设备的经费,但是除三亚、昌江、洋浦外,大部分市县政府或没有给公安部门回音,或称“正在研究中”。

  “要解决人像采集经费问题,只有两个办法:要么是政府解决,要么是群众个人负担。”齐见昭说,“按国务院的要求,2008年12月底前,我省有600万16岁以上的居民需要申换第二代身份证。其人像采集经费,政府不拨款,公安部门怎能自行解决这笔经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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