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被哭“救活”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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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9:21 沈阳今报 | |||||||||
12月23日中午12时许,饶阳县一村民孙某遭遇车祸,在实施抢救后被医生确认死亡并送进了医院太平间。下午1时许,孙某的女儿得知消息后赶到医院太平间,伏在母亲的身上大哭,谁知这一哭,孙某却又重新睁开了眼睛,现正康复中。(12月26日《燕赵都市报》) “假死”迷惑了内行的医生,幸亏女儿及时赶到,否则“假死”即成真死,一条不该逝去的生命就永远不会“复活”。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即“假死”的母亲未有人“吵”
类似“复活”的事例生活中常有所闻,有的死者甚至在火化炉前睁开“最后一眼”,“威胁”火化工人。尽管他们“复活”的原因极其复杂,但轻易地将他们打入“死册”,不应是救死扶伤的医生所为。我们当然不会怀疑医生的“故意犯罪”,但医疗实绩,尤其是抢救结束后续工作的草率,确是个不争的事实。 女儿哭活母亲,让医生蒙羞,让死者家属无法“承受”,这就呼吁我们应该迅速建立并启动“死者最后观察”新机制,这是尊重生命的体现。今后,当一起起死人“复活”的新闻跃入我们的眼帘时,我们希望看到、听到的“复活”地点,不是在冰凉的太平间,更不是在“终结”的殡仪馆,而是在医生护士的温情“挽留”中。(周稀银广电工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