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花钱买商铺烦恼好几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9:22 沈阳晚报

  因看到卖出的商铺“火”起来了,商家就想撕毁合同退回购房款另作打算,但是买家却不肯这么吃亏。两年来,沈阳的王先生与卖房公司僵持着各说各的理……12月26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法院已判定卖房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王先生有望拿回自己三年前买下的商铺。

  签订合同又废了

  “我买了这个商铺好几年了,可对方就是不给办手续。”12月26日,家住沈阳的王先生向记者述说了自己的烦恼。

  原来,2002年8月20日,王某购买了卖房公司开发的商铺。在交过了房款之后,王先生被告知:商铺已重新调整了号位,增加了面积,上调了售价。而王先生所购的商铺在调整之列,合同书上的号被改。公司方面强调,虽然改变了号位和面积,但此前已付款的部分不按新售价加款。公司方面还告知王先生:三年之内商铺返租,每年给予8%%的回报。这样,王先生的第一份合同就被对方给改得面目全非。

  到了2003年12月18日,卖房公司又发出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商铺买卖合同,中止执行商铺租赁协议。这个时候,王先生当初所买的铺子价位已由原来的每平方米3500元钱涨到每平方米10000元钱至15000元钱。

  法院判定给铺子

  采访中,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原本是想买下商铺做针织品生意的,可到如今生意没做成,连铺子都没有了。他多次去与卖房公司进行沟通,商量如何解决经济补偿的问题,但是最终交涉无果。

  随后,王某一纸诉状将卖房公司告上皇姑区人民法院。在诉讼中,法院认为卖房公司与王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王先生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了房款,公司就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房屋、办理权属手续等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卖房公司继续履行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记者与卖房公司方面取得了联系,一位姓张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单方终止商品买卖合同的原因,是公司的产权没有办下来。关于王先生已经交款并签订了合同的问题,公司方面表示已经与王先生多次协商过,公司愿意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支付5%%的违约金补偿。但王先生对于这个解决方式拒绝接受,他就是要店铺,我们也没有办法。本报记者孙洪伟实习生陈东记者电话:81036066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