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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六项措施遏制货运车辆肇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9:41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徐京跃、陈菲)针对当前货运车辆肇事严重的势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出台六项措施,要求加强对货运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员管理,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今年12月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起,造成67人死亡、43人受伤。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4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货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肇事突出,特别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货运车辆也存在着技术状况不良、未按期检验、车辆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安全隐患较大。

  针对此,公安部要求各地交通管理部门:一要加大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要在长下坡等危险路段起始段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设执勤点,提醒驾驶人检查车况。三要严格对货运车辆的定期检验,在道路执法过程中加强对货车检验情况的检查。四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大型货车要坚决予以强制报废。五要深入货运企业、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和运输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六要加强对货车设置反光标识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对总质量12吨以上的货车、3.5吨以上的挂车和车长大于10米的货车未按国家标准设置反光标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大型货车上组织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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