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行政强制应以最小损害当事人权益为限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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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9:4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行政强制法草案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条件,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行政强制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限度。 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不得滥用。实施行政非强制性管理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没有明显社会危害,涉案财物数量较少的,可以不对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