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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不能强迫学校停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0: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黎文安实习生李静)今后,农村学校屡屡被施工方锁门停课的现象将得到有效制止。根据我市新出台的《西安市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规定,区县、乡镇政府要依法制止债权单位和个人因追索债务强迫学校停课及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查处。

  教育经费向农村倾斜

  根据新出台的改革意见,我市建立以区县为主、省市补助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证财政性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学生人均教育经费、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保证新增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并主要用于农村基础教育。将已设立的现代信息技术、布局调整、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向农村教育倾斜,并主要用于基础薄弱的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

  区县政府要按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农村;同时落实中、省财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以上作为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其中40%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和中小学危房改造。

  农村校舍改造纳入财政预算

  区县政府要将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和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定期危房勘查、鉴定工作制度和危房改造经费保障机制,每年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的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项目,列入预算内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在2005年底前完成中小学现存的较大规模的危房改造任务。对今后新增的危房及当地义务教育发展所需校舍建设投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在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年度的投资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中予以落实。

  追索债务不能强迫学校停课

  对于“普九”欠债和危房改造欠债,各区县政府要积极化解,区县、乡镇政府要依法制止债权单位和个人因追索债务强迫学校停课及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查处。同时,各区县将建立由公安、司法、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负责的学校安全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机制,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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