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 对饮用水源构成威胁的企业立即停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0:07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于平)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两办通报”精神,吉林省人民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为松花江、辽河、浑江、嫩江及主要支流沿岸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
吉林省政府要求,对饮用水源构成威胁的要立即停产;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停产治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化工企业一律关闭;对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对于阻挠检查或给检查设置障碍、包庇违法排污行为的,要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环保部门反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