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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警被判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0:19 长沙晚报

  本报讯 身为益阳某看守所民警的邓某,为图私利竟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近日,开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邓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3月至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邓某在担任益阳某看守所民警时,为图私利,多次为其负责监管的嫌疑人李某对外进行通风报信、泄露案情,致使犯罪嫌疑人李某得以进行串供、翻供,严重干扰了检察机关的侦查活动。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邓某身为民警,利用监管民警的便利,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近日,开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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