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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百万差价 国资流失几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0:4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虹桥南路商业街位于瑞安最繁华地段,一般营业房的租金目前按市场价每间15~20万元,且供不应求。但瑞安市房产管理局经营管理的该地段13间公房由原“住改非”承租户承租,租金一年仅7万元左右。两者何以相差这么大?仅按这13间营业房计算,每年就有百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一边是每间15至20万元,一边仅7万元左右。两者相差实在太大。”瑞安市审计局
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今年9月份,瑞安市审计局对瑞安市房产管理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发现,房产管理局经营管理的虹桥南路商业街的原住宅房在1993年旧城改造时转为营业房,其中,这13间营业房继续由原“住改非”承租户承租。

  据审计调查,这13间营业用房的租金是根据瑞安市房产管理局房产管理科按该地段现行市场调查价(10至13万元)优惠40%%得出的。而40%%的优惠是参照了1995年温州市房产管理局相关文件,即原“住改非”承租户,要求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可将中标租金金额的40%%按月付给原承租户。据审计机关调查,最近几年,瑞安虹桥南路成了闹市区,这一地块的含金量可谓“日涨千金”。这13户原承租户以优惠政策承租过来后,再以市场价转租给经营户。

  瑞安市审计局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按一间营业房7万元的租金计算,就已从“优惠政策”中得到了3至6万元的优惠,然后以15至20万元的价格转租出去,这又有8至13万元的差价。据了解,这两部分的“差价优惠”全部流入了原承租户的腰包,有些原承租户更是专门靠出租营业房为生。

  审计进一步表明,这种“优惠政策”已经持续了近10年。根据市场租价测算,这种“优惠政策”一年就使国有资产流失不下百万元。审计建议取消这种“优惠政策”,逐步推行直管公有营业房租金招投标工作,真正向市场化管理过渡。

  随后,记者采访了瑞安市房产管理局房产管理科的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她说,租金相差这么大,是有历史原因的,这些公房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初期,作为福利房子租给一些住房有困难的群众。住房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转为了营业房,“原租户”也就成了“原‘住改非’承租户”。随着虹桥南路商业街市场最近几年的发展,市场租金确实涨得很快。近三年来,瑞安市房产管理局也是顶着各种压力按照市场形势进行了适当提租。目前,他们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着手按照实际情况作调整。本报记者周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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