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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套取10亿元 调回内地照当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0:5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25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六)草案时,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加大刑事打击金融证券犯罪力度,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号称“第二国防”的金融安全面临种种威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茂林表示,从一些案例看,有些人多次以各种方式骗取银行的贷款几百万元、几千万元、上亿元,有的甚至高达10多亿元,而且还有内外勾结的情况。个别银行工作人员在贷款过程中吃回扣,这些人胆大包天,由吃回扣慢慢地上升到和其他人勾结起来犯罪。还有的利用工作之便和监管不力的漏洞,
通过各种方式把银行的存款套走。

  证券业也存在着很多严重问题,对我国金融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影响也非常大。但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一些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不被追究,违法犯罪分子得以逍遥法外。在社科院的这次会议上,一位香港证券业人士说,某人在香港一上市公司套取了股民的7000万元资金,挪作他用,事情败露后被判处5年徒刑。此人不服,上诉至香港高等法院。高院审理后认为证据确凿,此人犯罪问题十分严重,为保护股民利益,加重判处有期徒刑8年。“而内地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也有类似问题,甚至有人套取了10个亿的资金都没有依法处理,领导干部调到内地工作就了结了。”王茂林在分组发言时说。他表示,国内上市公司套取资金的现象也相当严重,套取3000万元、5000万元的例子很多,甚至套取几个亿资金的情况也有。对这种现象打击不力,就严重侵犯了中小股东及股民的利益。黄友源和来自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均建议,应加重对上市不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或者披露虚假信息行为的处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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