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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感动中国评选略存遗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1:22 民主与法制时报

  CCTV感动中国2005年度人物评选正在进行中,我在一个门户网站上点开相关专题看了看,候选人栏里是一个个熟悉的名字:洪战辉、邰丽华、神舟6号群体、连战、丛飞、李学生……说实话,他们都是我非常敬仰的人物,他们的事迹也曾经深深地打动过我,但我总感觉好像还缺一点什么。

  还缺什么呢?他们中不乏和厄运作殊死搏斗并战而胜之的人,不乏大智大勇、恪尽
职守为国争光的人,也不乏燃烧自己温暖他人的人,还有什么不能让你感动呢?待我看了社科院发布的2006年中国经济和社会蓝皮书之后,我才忽然明白了:他们中间缺少一位为克服社会权利的贫困而不懈努力的人。

  我这里所说的社会权利的贫困,主要是指公民的工作权、医疗权、住房权、迁徙权、教育权等社会权利的不足或没有渠道获得。蓝皮书显示,2005年城乡居民最关心的社会问题包括下岗失业、社会保障、住房、环境保护、

医疗改革等,在我看来,这些问题的出现并日渐恶化都和公民缺乏相应的社会权利密切相关。“权利使得最为边缘化、最没有势力的人或群体也能借助国家的或国际的法律框架向政府提出权利要求”。权利的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也就都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少数杰出的人物如洪战辉、邰丽华等,可以单枪匹马地救出自己,但却救不了其他人。

  公民的权利就是政府的义务。按照中国已经正式签字加入的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公约》的规定,政府有义务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提供可资利用的资源,使公民的权利得以充分的实现,至少可以率先实现教育权、医疗权、工作权等最最基本的权利。但在感动中国的候选人当中有这样一位努力促使政府履行义务的人吗?我失望。

  让我感到不安的是,如果我们过于沉迷于靠个人超人的能力、坚强的意志和高尚的道德,比如像洪战辉那样凭一己之力来抵御不公正的命运,那么我们可能反而会忽视权利贫困的问题。但在实际上,对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而言,权利才是改善自身地位和处境的根本之道。个人的力量是非常微弱的,在许多情况下常常是没有什么用的,而权利的救济则能赋予底层民众一种永恒的力量。因此,权利是比个人的意志、道德乃至金钱更具长远性和根本性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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