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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重点整治七类促销欺诈"最低价"不能乱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2:48 扬子晚报

  本报讯年关将近,不仅商家促销急剧增多,供货商和零售商之间的货款纠纷最近也时有发生。今天上午,南京市商贸局联合市整规办、物价、公安、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召开会议,推动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及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

  会上宣布,从年底到明年上半年,商业欺诈行为将得到重点整治。包括:降价或折
扣销售,却不明示降价,对此行为,应该认识到降价行为就包含折扣,而所谓原价的唯一解释是本商场本次降价前实际成交价格水平;以价外馈赠方式销售,但不明示馈赠价值和附加条件;以价外馈赠方式销售,不明示赠品品名等;以积分返利方式销售,但不明示办法和数额;有奖促销,不明示奖品名称、数量;标示市场最低价,特价等,无依据或无从比较;先提价再折扣或赠券方式销售。此外,零售商占压供应商货款行为、抽逃资本,以及利用特许经营、会展的欺诈行为也将进行整治,并建立预警机制,商贸、工商等部门还将以美容美发行业为突破口,加强服务业广告宣传监管。本次整治活动将从本月31日起由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薛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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