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消协消费警示:诈骗出新招 机票变废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3:18 云网 | |||||||||
昨日,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10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飞机(火车、汽车)票时,如不能确认出票单位业务员的身份,切莫轻信送票人。 近日,一位消费者为朋友代订的从昆明到北京的4张往返机票,到机场换登机牌时,却被告之是废票。原来是A航空服务公司的业务员到B航空服务公司出了票,未将票款交给B航空服务公司就逃之夭夭,B航空服务公司迟迟收不到票款,不得已而将机票作废。
昆明市消协认为,由于送票人不是航空服务公司的业务员,致使投诉无法处理。为此,市消协对广大消费者作出提醒:在购买飞机(火车、汽车)票,一定要认真看清乘机(车)日期、时间、票价,落实售票单位资格,当不能确认出票单位业务员身份时,切莫轻信送票人。(王维娜宋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