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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年底前正式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4: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12月27日消息(记者章恒) 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已基本成熟,试点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准备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启动。

  试点阶段11个试点县(市)农保覆盖面基本达到种养大户的50%以上,受益农产品产值占到种养两业产值的40%左右,年度最大可能赔付额将达1.5个亿。农户参保后的赔付扩大效应(保额/保费)平均为20-30倍。全省4个互保合作试点每年保费在1400万元左右,受益农
户6000多户。

  试点工作的基本框架如下:

  以保护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社会为目标,以确保政府财政能承受、农民愿意参加、商保公司可持续经营为着力点,坚持政府支持并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共保运作与合作互保相结合,坚持全省统筹与县级核算相结合,坚持有限风险与责任分层相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在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主要采取共保体方式和互保体方式两种基本模式。

  1、共保体方式:共保体由省人保等10家在浙商保公司组成,按在浙经营额的比例确定股份。实行“单独建帐,独立核算,盈利共享,风险共担”。

  (1)试点范围和时间:体现风险统筹和自愿试点,各市确定1个县(市、区),时间初定3年。如果试点一段时间出现重大问题难以继续实施,经省试点领导小组同意后停止。

  (2)保险对象:重点面向种养大户,自愿参与,自主选择参保项目。

  (3)保险品种:暂且为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西瓜、柑桔、林木、淡水养殖等9种。

  (4)保障程度:从低保费、低保障起步,使参保人获得恢复生产所需的资金。

  (5)责任范围:以保大灾大险为主。

  (6)核损理赔:更多依托农村基层组织这个载体。

  (7)配套措施:除财政补助外,重点是税收优惠和落实以险养险措施。

  根据测算,实行全年农业保险赔付5倍封顶方案,由共保体与试点县(市、区)政府、省政府三方按约定承担风险责任。其中,省与试点县(市、区)财政对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目录的对象参保给予不低于35%的保费补贴,其中对水稻统保补贴为50%;省对试点的欠发达县(市、区)和海岛市、县的财政分担实行“六四”比例,对其他县(市、区)实行“四六”比例分担。试点阶段全省农业保费在3000万元左右,政府对保费的直接补贴在1000万元左右,其中省财政承担500万元左右。一旦遇到巨灾,省及试点县(市、区)政府最大兜底责任为6550万元(含财政补贴,大致省、县两级财政各担一半),共保体最大可能风险,扣除当年保费收入后实际需承担6500万元。

  在税收优惠和以险养险方面,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给共保体一定的税收优惠。同时,省里明确,原则上试点县(市、区)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险、综合财产险等,由共保体承担,省保监局提出具体指导费率。

  2、互保合作方式。依托各类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等,建立互保合作组织,实行“会员自愿缴费,财政一次补助,合作共享,自我管理,专户监管,滚动发展”。确定金华市开展奶牛互保合作试点,衢州市、萧山区开展生猪互保合作试点,三门县开展青蟹互保合作试点。省财政一次性对列入试点的农业生产者互助合作保险组织给予适当补贴。试点县(市、区)财政相应配套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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