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提前取消农业税是一个积极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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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潘洪其 去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向全国人大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今年起,除烟叶税外,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5年内取消农业税。”今年2月,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透露,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宣布提前免征农业税,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目标有望提前实现。12月24日,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
如果有关分析人士的预测成为现实,则中央取消农业税的“五年计划”一下子缩短了三年时间,在今年的最后几天被宣布彻底取消,局面令人倍感欣慰。 国家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在中国的工业化初期,在计划经济年代,可以说是农业向工业提供支持、农村为城市作贡献的一种必需。但中国的工业化发展到今天,市场经济已经取代计划经济,继续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就不再是一种必需了。以各地尚未开始免征农业税的2003年为统计标本,如果当年全国免征农业税,财政顶多少收入400亿元,国家财政这几年增长较快,2005年预计将突破3万亿元,免征400亿农业税根本就不算什么。假如仍然斤斤计较于那400亿农业税的“损失”,甚至为了征收400亿不惜耗费几百上千亿的征税成本,实在是得不偿失之至。 中国现在总体上已经处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如果顺应这一趋势,自觉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就可以形成工业与农业相互促进、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反之,则可能承受不住经济社会结构快速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复杂变幻带来的巨大压力,造成收入差距和社会矛盾扩大,甚至出现经济发展徘徊不前和社会动荡。 取消农业税为农民减轻了负担,为农业减轻了压力,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三农”仍然继续存在。“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有赖于减少农民的数量,即把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业,从农村转移到城镇。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保障他们在城市生活中的各项权利,帮助他们像城市居民那样工作、居住、消费。进城就业或创业的农民如果转让他们在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享有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那么他们也可以“断绝”对农村土地的眷恋,真正把城市当成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 提前取消农业税是一个积极信号。它说明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发展滞后的问题,是可以而且必须尽快予以解决的。 (日京/编制)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