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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将改两审制为三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6:23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2月27日电(记者王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27日在广东省立法工作会议上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广东省立法的机制和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计划改革和完善审议制度,拟建立法规案的“三审制”。

  钟启权表示,目前法规案一般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两审制虽然有利于提高立法效率,但通过几年的立法实践,两审制已越来越不适应广东省地
方立法的实践需要。

  他介绍说,《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对三审制提出了初步的建议:第一次审议,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就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分组会议就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法规案主要问题等进行审议。第二次审议,法制委员会提出关于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第三次审议,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然后提交常委会表决。

  此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已于今年9月设立了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使地方立法的机制、程序和人员不受人大换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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