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博物馆管理办法要求建减免费开放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0:53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 昨日,国家文物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博物馆管理办法》已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国有博物馆应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费。

  办法规定,博物馆名称一般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特殊
情况确需冠以“中国”等字样的,应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非国有博物馆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等字样。博物馆应当自取得法人资格之日起6个月内向社会开放。

  办法要求,无正当理由,国有博物馆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非国有博物馆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8个月。同时,博物馆应当逐步建立减免费开放制度,并向社会公告。国有博物馆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费制度,对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参观实行减免费制度。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