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首推学生综合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1:55 北京晨报 | |||||||||
宿舍意外伤害最高赔10万元 晨报上海专讯 明年上海市高校将全面推广“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综合保险”,这是记者前天从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教育与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该保险推行后,学生在大学宿舍(公寓)里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将直接从学校处领取保险赔偿金,宿舍意外伤害最高赔偿10万元,此举乃全国首创。
据了解,目前上海市《校园事故伤害条例》只作为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在校园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的法律依据。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在大学宿舍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参照。据悉,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综合保险费用每年由学校按住宿学生人数支付5元/人。《新闻晚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