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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户籍管理全面实行条件准入 中专生也可迁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1:57 第一财经日报

  前日开始执行的《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规定,济南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不同性质的户口,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后济南市将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户籍政策,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实行条件准入制。基本条件为具有固定住所、合法职业和收入。同时,结合年龄、
婚龄、文化程度、职业能力、纳税、投资、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条件,作为准予迁入并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依据。市外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迁入市内,实行相同的准入条件。

  据济南市公安部局相关人士介绍,像大专高职、中专技校这类学历相对较低的人,在济南市只要是在主管部门已经办理了正式接收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聘用期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申请登记济南市常住户口。

  纳税到达一定数额也可以顺利成为济南市民。《暂行办法》规定,个体私营企业在济南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者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并按时缴纳

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都可以申请登记济南市常住户口。

  值得注意的是,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成为申请登记户口的硬规定:无论是毕业生还是私营企业投资者,都要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本报记者李攻发自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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