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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取消38家房产商资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4:26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首席记者 葛松 记者 黄琳 通讯员 岳阳)昨日,沈阳市建委向存在私自不参加资质年检、长期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以及有不良经营行为等问题的38家房产商亮出“红牌”,注销了其开发资质证书。而且,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将被终身取消房产开发资格。

  此外记者获悉,今后如果住宅小区建设不配套、煤气不能保证开栓的房地产开发企
业,将一律无法通过资质年检和资质升级。

  据介绍,沈城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却私自不参加资质年检;有的拿着开发资格,已经获得一片土地的开发权限,却长期没有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挂着羊头卖狗肉”,这些都严重违反了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对此,按照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和《沈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资质年检的规定,沈阳市建委从今年3月开始对全市(市属)2004年底前取得一、二、三级资质和暂定资质的49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资质年检。通过“过筛子”,共有38家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浮出水面”,被定为年检不合格企业。最终,这38家房产商的开发资质证书被注销。此外,还有存在违规问题或达不到规定资质标准的61家企业限期整改。

  记者还了解到,今后,沈城将杜绝居民已经入住煤气却未开栓等难心事的发生。据沈阳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住宅小区必须完成配套设施,煤气等也必须进行开栓,而对没有达到这样规定的开发企业不予资质年检和资质升级。

  此外,对于由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吊销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申办资质的,沈阳市建委将不对这样的企业进行审批。同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再担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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