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2006年我国法治展望:司法改革提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5:45 人民网-人民日报

  司法改革提速

  回望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公布了自己的改革计划,启动了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国的司法改革蓄势待发;

  展望2006年,中国的司法改革将大刀阔斧,奋勇向前:

  ———死刑的适用将更加慎重。根据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收回死刑复核权。按照部署,2006年上半年,对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2006年下半年,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都必须实行开庭审理。

  ———监督力度将加强。按人民检察院的三年改革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改革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同时完善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和内部制约的制度,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庭审将更加公开透明。在“二五”司法改革纲要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法院审理案件必须贯彻公开审判原则,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案件之外,所有的案件都必须公开审判;同时,改革庭审制度,要求证人、鉴定人和其他法院认为应当出庭的人员必须出庭;还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以确保侦查预审机关依法办事。这些规定落到实处,将大大增加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

  ———诉讼将更加便利。近年来,为解决公民诉讼难,人民法院已在机构设置、人员部署方面作了很大努力,方便公民行使诉权。在“二五”改革纲要中,也强调了对公民诉讼权利的保护。凡是符合诉讼法规定起诉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为保护弱势群体,诉讼费用的减免更为合理等等。2006年,随着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实施,打官司将更加便利。

  ……

  2006年,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改有望正式启动。三大诉讼法如何改,法学界的讨论已很热烈。比如,民事诉讼程序设计应更加人性化,设立小额法庭、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等制度;刑事诉讼程序应当更加注重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护;行政诉讼程序应严格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要求,扩大受案的范围等等。相信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将会给中国的司法体制带来重大变化。

  立法更多体现公众意志

  法律的生命在于细节。2006年,体现公众意志,将成为中国立法者更加注重的原则,而制定、修改的法律也将越来越多地包含人性色彩: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物权法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望提请表决通过。而这部经过全民大讨论并多次大修、小修的法律草案,已经在法律规定、法律用语、法律结构等各个方面,更加体现公众意愿,更加注重保护普通人的切身利益。

  ———诞生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经济法是自由、公平竞争的大宪章。2006年,我国将有望在建立独具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经济法体系方面迈出几大步:制定反垄断法;全面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税收立法思路,进一步健全税收法律体系;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配套性法规等。

  ———随着公众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呼声日高,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将有望在2006年提起制定。信息公开如能以法律来规范,公众的知情权将会得到更大的保障。

  ———配合公务员法的实施,2006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的罢免程序,对那些玩忽职守、侵害公众权益的公务员依法罢免。依法整肃公务员队伍,将切实保护公众的权益。

  ———2006年,我国社会立法将步入快车道。劳动合同法等一大批保护劳动者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将有望相继出台。劳动保险、社会救济、基本工资、劳动时间等相关规定,也将有望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等形式进一步规范。辛勤劳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将更多地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从民商法到经济法、从行政法到社会法,中国的法律制度将更加充分地体现公众的意志,在每一个具体条文、具体的法律规范里,更充分地考虑公民普遍的价值需求。乔新生

  《人民日报》(2005年12月28日第十三版)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