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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今起整治高速公路秩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6:44 扬子晚报

  从今天起至明年2月28日,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将集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整治行动,确保春运安全。

  这次集中行动,重点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堵塞应急车道、服务区偷盗、收费站区“黄牛”带路、闯卡逃费等14种严重交通治安违法行为。对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区的人员,一律处以20元罚款,并强制带离高速公路;对在收费站区非法拦截机动车辆的人员,
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凡车辆非故障抛锚等特殊情况,在收费站区和高速公路上停车或停车上下客的人员,将处200元罚款,同时记6分;车辆发生故障、事故等情况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设置标志的,也将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对在服务区不按规定停车的,处200元罚款,同时记6分,并将该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坚决打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通行卡行为,违者收缴牌证,扣留机动车,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通行车辆带路、提供(伪造)军车号牌、行驶证等不法行为,也将受到严惩,违者除按章加倍追缴通行费外,对行为人将予以治安拘留等处罚。坚决取缔非法进入高速公路修车、摆摊设点行为,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坚决查处货车超载超限、客车超员,危险品车辆违规违法运输行为。对客车超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员2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货车超载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超限运输的,交通路政部门将依法处以最高3万元以下罚款。对违规违法运输危险品的,依法最高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依法予以治安拘留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紧急停车带)行驶、排队堵塞应急车道行为。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排队的,罚款200元并记6分。因违法行车、停车排队导致应急车道堵塞,影响紧急救援抢险的,按阻碍执行公务论处。对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100元罚款。沈宫轩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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