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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每平交费不到3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7:21 北方晨报

  《盘锦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指导标准》明年开始执行

  本报讯 记者姜霄虎报道 一直以来,由于物业服务收费缺乏统一标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纠纷是常事。为此,盘锦市房产局和盘锦市物价局联合下发了《盘锦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指导标准》,并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届时业主消费将不再糊涂。

  该标准根据盘锦市住宅区现有类型、居民消费能力、消费需求和企业的现实服务水平,将物业管理服务设定为“三等六级”。“三等”即将居住物业分为豪华住宅、中高档住宅和普通住宅三种类型;“六级”即把中高档住宅物业服务设定为一至六级。豪华住宅的收费标准为1.0元以上(单位:元/月×平方米);普通住宅收费标准为0.3元以下;而中高档住宅对应的六个等级确定了从1.0元到0.3元的六个收费标准,其中每一服务等级都从基础条件、综合管理服务、房屋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七个大项对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而对高档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定价则交由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也就是常说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该标准最大的特点是将中高档住宅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相对应,同时,将高档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定价权赋予了业主。

  据了解,该标准可以作为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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