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2007年全国全都免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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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7:3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7日说,国务院提出了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这一惠及百姓的举措实施后,全国农村中小学每年可取消学杂费达150亿元,分摊到每名中、小学生身上,分别为180元和140元。 据测算,全国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负担每年小学生生均达140元,初中生生均达180
这位负责人说,要减轻农民教育负担,首先要免除农民子女缴纳的学杂费。为稳妥地推进免除学杂费工作,国务院决定采取分区域推进、两年到位的实施办法。明年西部地区各省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部地区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3个自治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率先免除学杂费,2007年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