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5年后仍被控受贿原广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冯科业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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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8:56 检察日报 | |||||||||
本报广州12月27日电(记者詹高尔 朱香山) 12月26日,现年63岁的原广东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广东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冯科业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据指控,冯科业涉嫌受贿港币127万元。 冯科业于1960年参加工作,由广东省计划委员会的一名科长逐渐升至河源市原常务副市长。此间他结识了河源商人陈明生及香港商人刘献根。自1991年起,冯科业担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初,刘献根和陈明生向冯科业表示自己在资金方面出现困难,急需现金周转,希望能转让两人在河源共同拥有的一钢铁厂部分股份给广东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予以套现。在没有与其他工作人员商议的前提下,冯科业以公司的名义购买该钢铁厂的股份。在两次购买行为中,广东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总公司共付出2100万元,拥有该钢铁厂35%的股份。此后,公司还陆续给该厂投资2000多万元。冯科业分两次在香港铜锣湾汇丰银行收受了陈、刘“感谢费”,共计港币127万元。 庭审当日,冯科业对被指控的受贿罪行供认不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