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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凤山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9:00 每日新报

  新华社北京 12月 27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7日依法对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田凤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 1996年至 2003年期间,被告人田凤山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
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 43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凤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田凤山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坦白了有关部门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12笔指控被认定

  公诉机关对田凤山提起了 17笔受贿指控,这些指控发生于田凤山在黑龙江省和国土资源部任职期间。指控称, 1995年至 2003年期间,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 498.13万元。经过审理,法院没有对 17笔指控全部认定,只认定了其中的 12笔,总金额为 436万元。

  法院认为,未被认定的 5笔中,有的是收受钱财和为他人牟利时间相隔较长,不存在贿赂的因果关系;有的是当事人送钱给田凤山并非为自己牟取利益,因此不应认定为受贿。

  而马德给予的 10万元是否被法院认定构成受贿,记者未能核实到。

  最大一笔受贿达 200万元

  据法院判决书显示,给田凤山行贿的人,有的是为晋升,有的是为入职,有的是为了能够领取更多的财政补助。 1999年 9月,时任鸡西市副市长的曹国辉,为向省政府申请供销社因政策性亏损的补助款,给时任黑龙江省省长的田凤山送去了 20万元。

  2003年 4月,田凤山刚刚二次任职国土资源部长,曹国辉为了儿子能进入国土资源部工作,在田凤山的办公室给了田 10万元。同年 6月,因同样事由,曹又给田凤山送去了数额不菲的钱款。

  而据知情人透露,田凤山最大一起受贿事实是他在担任黑龙江省省长期间收受的 200万元,其以帮助索要工程款为名,分 4次收取。

  罪轻辩护获法院采纳

  相比同样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的韩桂芝和马德,田凤山的判决显得较轻。对此,知情人士称,这个结果与田凤山在案发后的态度有着很大关系。由于田凤山在庭审中承认了全部指控,案发后,又积极退赔了全部款项,因而田凤山的辩护人许兰亭律师为其做了罪轻辩护,并获得了法院的采纳。

  法院认为,鉴于田凤山坦白了有关部门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在案发后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

  当庭未提起上诉

  据知情人士透露,判决中,除了提到马德外,还提到韩桂芝。田凤山为帮助某人,找到韩桂芝要求其开绿灯,但韩并没有和田凤山发生直接的经济往来。

  昨日上午,田凤山还是身着一身深色西服出庭,只是没有扎领带。在整个宣判过程中,田凤山一直很沉着,表情平静。宣判后,田凤山未当庭提起上诉。

  《新京报》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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