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烟花爆竹有限开禁:给传统一个延续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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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9: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周兆军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北宋诗人王安石脍炙人口的诗句,描绘出一幅古人辞旧迎新的喜庆画卷。在烟花爆竹的火光和喧闹中欢度春节,是中国人千百年来的习俗,而这一传统民俗在近十年来却遇到了“禁放令”的强大冲击。
时值岁末,“是否应该对烟花爆竹开禁”这一问题又成为媒体和坊间百姓讨论的热点。一项来自零点调查公司的最新调查结果表明:六成以上的中国居民认为春节期间应该允许居民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内燃放烟花爆竹;接近百分之二十五的居民认为应该对燃放烟花爆竹完全解禁;而赞成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占百分之十二。 立法难题:左手是传统,右手是现实 燃放烟花爆竹是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习俗,而评价一种传统,很难用客观理性的标准。从民意的角度来看,对烟花爆竹的有限开禁已然成为主流的声音。 古人用爆竹声来避邪驱鬼,后来演化为辞旧迎新的标志。在本次调查中,受访者赞成燃放鞭炮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没有鞭炮,就缺少节日气氛”,而燃放鞭炮最初的用意“避邪驱鬼”已经退到了十分次要的地位。一些民俗学、社会学领域的专家也指出,禁放烟花爆竹,是以牺牲传统文化为代价的。 反对燃放鞭炮者所持的理由同样十分明确。在本次调查中,反对者所持的理由主要集中在污染环境、造成人身伤亡、火灾隐患等几个方面。同样也有专家学者从学理的角度来反对燃放烟花爆竹,认为这是燃放者集体对四邻施加的一场“声音暴力”。 目前中国很多地区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而与此同时,“禁放令”在实际执行中却遇到了不小的难题。高执法成本和低执法效果的矛盾,也促使越来越多的专家、职能部门和普通市民开始考虑“禁放令”存在的价值。 疏堵结合:让传统风俗与现代生活和谐共存 虽然每年春节期间都会有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报道,但因此就强行禁止一个延续了几千年的文化行为,不免有些因噎废食。从燃放的时间来看,各地居民燃放烟花爆竹最集中的时段为除夕及大年初一,其次为元宵节和年初五,其余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比例都非常低。 可以说,这为实行有限开禁、集中管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专家指出,在除中国大陆外的华人聚居地区,如香港、新加坡等地,除夕夜都会举行由政府或各种社会团体组织的焰火晚会,既烘托了节日气氛,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居民分散燃放的不安全因素,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方式。 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随着恢复燃放鞭炮以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有一百零六个实施禁放令的城市重新开禁。而一直以来实行“禁放”尺度最为严格的北京市,今年也走出了从“禁放”到“限放”的实质性一步。 今年九月,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这标志着被禁止了十三年的烟花爆竹将重回京城百姓的节日生活。这一新方法广泛收集并充分吸纳了民意,被普遍评价为“兼顾了各方不同利益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