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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建立医疗保险监督员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9:40 国际在线

  新华社郑州12月28日电(王利军)串换药品、搭车配药,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今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这些违规行为将有“监督员”。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三门峡市成为河南省建立医疗保险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城市。

  从明年起,三门峡市劳动保障局将从医疗保险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代表性的参保单位中选聘20名监督员,聘期2年。

  医保监督员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进行监督,如冒名顶替住院或捏造病历虚假住院,故意将可由门诊治疗的患者办理住院,而患者不愿住院;修改或伪造病历,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项目变为支付项目,将应由个人账户或个人支付的项目变为统筹基金支付项目。在为参保人员进行医疗服务时搭车配药,或者强制推销、搭销药品;向参保人员配售假冒伪劣、过有效期的药品,利用医保卡支付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如:美容、减肥、增高、配镜等。

  医保监督员还可对定点零售药店利用医疗保险卡直接或者变相销售(以药易药、以药易物)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等行为进行监督。劳动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除追回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外,年终考核时,还要扣减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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