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晚点旅客索赔9.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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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9:5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据《华商报》报道,因火车晚点一个半小时,未向乘客解释原因,乘坐列车的西安律师毛家兴日前将西安铁路局和西安火车站起诉到法院。昨日,此案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判决。 向铁路部门索赔9.1元●
昨日上午8时30分,此案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民事法庭准时开庭。原告毛家兴和自己的代理人出庭。被告西安铁路局和西安火车站委托代理人出庭。 原告称,今年10月21日,他在西安火车站购买了一张西安开往镇安的4774次列车火车票,开车时间为“16时48分”。他提前40多分钟赶到火车站,可是发车时间到了也没能进站。他询问候车室的工作人员,对方说晚点了,也没说明原因。直到1小时32分钟过去后,他才上了车。 上车后,他向多名工作人员询问晚点原因,不但遭到无理拒绝,还被恶语中伤。最终,列车长同意在火车票背面盖章,注明晚点时间。火车晚点,耽误了他在原定时间内的工作,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他将西安铁路局和西安火车站一并告到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违约金4元,赔偿误工费5.1元。 原告怀疑证言可信度● 被告西安铁路局称,列车晚点是事实,但工作人员已作出解释。另外,第二被告西安火车站代理人认为,列车乘务人员始终礼貌待客,不可能出现“恶语中伤”的情况。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起诉。被告邀请当日列车长等5名证人出庭作证。 毛家兴对证人发言进行了反驳,他称遇到的乘务人员态度都比较恶劣,还有人说“要不然可以去法院告状”之类的语言。毛家兴还认为,因为列车长等证人属于第一被告下属单位职工,因此对其证言的可信程度表示怀疑。 被告敬佩原告的勇气● 原被告双方对证人证言充分发表意见后,庭审进入了比较激烈的辩论阶段。最终,毛家兴说,诉讼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区区这九块一毛钱,而是想借此机会,希望被告珍视每一位旅客的宝贵时间,希望守时严谨的工作作风成为铁路部门的服务信条。 被告西安铁路局答辩称,他们敬佩原告起诉的勇气,但列车晚点是普遍现象,目前还无法彻底解决,大家都在为“正点”努力。下午3时,庭审结束,此案将择日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