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国企排查重大事故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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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0:1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东亮)昨天,市国资委负责人在国有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发生13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1人。其中,部分单位频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原因基本相同。这说明很多企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发生事故后并没有认真消除事故隐患。明年本市将严查一次死亡1人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同种事故重复、频繁发生的,严厉追究责任人和单位责任。
市国资委负责人说,今年本市国有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了63.9%和56.3%,但事故单位集中,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频繁发生。12起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中有8起发生在煤矿企业,而且同种类型事故(煤矿企业顶板事故)频繁发生。这说明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执行不力,制度形同虚设,企业没有认真整改事故隐患。 有关负责人说,违章操作和现场检查不到位是生产安全事故最主要的诱因,很多企业都有严格的规定,但生产中并未按规程操作。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措施和防护用具缺乏引发的事故就有5起。 市安监局负责人要求本市国有企业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不得存在责任“真空”;从明年起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预警和救援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误报;加强事故处理,落实企业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企业员工,尤其是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