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一泡尿引发暴力袭警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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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0:3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贵池讯12月23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9月中旬发生在该市的暴力袭击杏村派出所民警案件。被告人商祖喜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9月18日晚11时许,商祖喜等人酒后来到池州市中天大厦准备寻地住宿,误入吴某经营的一家宾馆,并在其卫生间小便,遭到吴某指责后,遂对吴某及其妻杨某进行殴打。接到店主报警,池州市公安局杏村派出所副所长韩崧带领巡逻队员董亮、王靖立即前往事
法庭审理认为,商祖喜、林能明、莫诚玉、林沭明知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仍对其实施暴力,阻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均构成妨害公务罪。法庭当庭宣判,判处商祖喜、林能明有期徒刑各三年;判处莫诚玉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判处林沭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文平 育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