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城乡低保家庭有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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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2:00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上海将对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发放节日临时补助,按此次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家庭节日临时补助标准为100元/户,采取“节日临时补助券”的形式,用于在指定供应店领取粮油等生活必需品。 节日临时补助券由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和指定的供应店加盖公章后生效;持券低保家庭在街道(乡镇)辖区范围内指定供应店内,领取等值的粮油等生活必需品
本次补助对象为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以2005年12月-2006年1月为准)。按照沪民救发[2005]87号文有关规定,已享受元旦春节期间节日生活补助的农村不可扶家庭以及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农村五保户不在此范围。作者:□记者孟录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