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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遗失只赔400元 胸闷 “上下家”转手出差错 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4:36 新民晚报

  本报讯(实习生尤歆飞记者孙云)时值年末,市民们对快递业务的需求十分旺盛,然而,一些快递公司的服务质量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昨天,本报热线接到两名读者来电投诉快递服务的质量问题。

  包裹遗失蒙受损失

  读者陈女士告诉记者,12月13日下午她委托上海安邦快递公司把一个包裹送往远在福建的一名亲戚,包裹内有玉镯、剃须刀、项链等物品,总价值约2000元。当时签收货物的是一个名叫王伟的业务员,他不仅拍胸脯保证7天内可以送达,还主动表示公司会无偿提供保价服务,即使包裹损坏或遗失,陈女士也不会遭到经济损失。

  一晃过了10天,包裹还是没有送到陈女士的亲戚手中。陈女士向安邦公司查询,对方爽快承认包裹已经遗失,但是谈到赔偿问题却吞吞吐吐地表示,由于陈女士没有支付保价费,按照公司规定,不管包裹价值多少,最多只能按照运费的8倍进行赔偿。陈女士付的运费是25元,所以只能赔200元。陈女士很奇怪,王伟明明称公司对快递物品提供保价服务,公司为何却说没有保价,她欲找王伟问个明白,没想到此人已经离职了。

  记者采访上海安邦快递公司时,一名姓王的先生告诉记者,公司的确规定对没有保价的商品只能按照运费的8倍进行赔偿,不过考虑到陈女士损失金额巨大,他们可以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不过也不会超过400元。至于当时业务员到底有没有明确将保价条款告诉顾客或者号称已帮客户保价,他则不置可否。

  张冠李戴送错地方

  读者伍先生来电反映,他是本市越丰快递公司的员工。今年10月,他们接到一单业务,要将一件服装和一些文件分别运至广西和江苏某地,由于该公司规模较小无力承接跨省业务,于是委托规模较大的天天快递公司代为运送。天天公司的业务员来取件时,他们将两件物品运送的目的地和收件人都说得很清楚,不料对方还是张冠李戴,将两件物品送错了地方。

  但是,记者采访天天快递公司时,一名黄小姐表示,快件上的地址条是客户交件时自己粘贴的,责任在客户本身,所以不应承担赔偿。最后,两家快递公司互相指责对方搞错了地址而难以追究责任人,伍先生所在的公司只得承担全部责任,向货主赔偿300元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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