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将改两审为三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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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5:30 深圳晚报 | |||||||||
广东立法将改两审为三审 《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将提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新华社广州27日电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12月27日在广东省立法工作会议上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广东省立法的机制和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广东省人大常委
钟启权表示,目前法规草案一般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两审制虽然有利于提高立法效率,但通过几年的立法实践,两审制已越来越不适应广东省地方立法的实践需要。他说,按照目前的审议程序,第一次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主要是审议专门委员会的“法规草案修改建议稿”,同时还要了解政府的“草案稿”,内容多,时间少,导致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审时提出的意见较少。第二次审议,主要是审议法制委员会提出的草案修改稿。常委会组成人员往往提出的意见比较多,而法制委员会又很难在短时间内对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势必影响法规草案的修改质量。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审议的经验和做法,钟启权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拟研究建立法规案三审制。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已向常委会提出《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将提请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