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责任人被初步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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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5:5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安徽警方对“宿州眼球事件”立案侦查 部分责任人被初步处理 据新华社合肥12月27日电安徽省卫生厅日前通报,由于“宿州眼球事件”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安徽省宿州市公安部门已对此进行立案侦查。
另据记者从安徽省宿州市卫生局了解到,该局已对宿州市立医院“宿州眼球事件”部分责任人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停止眼科医生张逸港、杨玲、吴士美的执业活动9个月,中止手术室护士史楠护士执业注册1年。 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宋天详说,经卫生部专家组、省卫生厅调查组、市卫生局调查组调查后认为,宿州市立医院在“宿州眼球事件”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经研究对部分责任人给予了以上处理,并责成宿州市立医院对本次事件的相关科室责任人给予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卫生局。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宿州眼球事件”仍在调查之中,有关责任人将被进一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