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房屋估价管理所长受贿两百余万元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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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6: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2月28日电(吴俊、孔博)原广州市房屋管理局估价管理所所长李辉阳在为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土地出让金估价工作中,受贿250余万元人民币,此案28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李辉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公诉机关指控,李辉阳在1996年至2004年担任广州市房屋管理局估价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房地产开发商贿赂款。
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国有土地之前,先由估价管理所为国有土地估价,开发商再根据估价交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一些开发商为了加快估价进程,早点动工,便向估价管理所所长李辉阳行贿。 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证言中称:这家公司曾请求李辉阳加快估价进程,好让其申请的土地尽早批下来,李辉阳提出给其20万元就能“加快速度”。但是,一段时间过去了,估价还是没有完成。这家公司打电话催促,被告知还要给10万元才行。就这样,这家公司向李辉阳行贿30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李辉阳曾接受广业建设集团行贿71万余元,广州海南房地产开发公司行贿3万元等11笔贿赂款。共计受贿人民币244余万元,美金1万元,港币5万元。 案发后,李辉阳已退清赃款。在28日的庭审当中,李辉阳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公诉机关认为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