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间北京五环内禁放鞭炮 销售鞭炮属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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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6:2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蔷) 今天记者从市烟花办获悉,元旦期间北京五环路以内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截至今天市政府已经批准五环路以外的个别摊点开始销售烟花爆竹,但五环路以内如有销售均属违法。 在昨天市政府召开的媒体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强调说,元旦期间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仍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只有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
今天记者从市烟花办及安监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北京已经批准朝阳、通州、大兴等五环路以外地区数百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五环路以内没有批准任何一家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据了解,元旦前五环外能够批准下来的烟花爆竹摊点只是少数,因为五环外预计批准设立的2000个摊点大部分的行政审批手续还未完成,预计元旦后将逐步得到批准。 市烟花办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将被处以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元旦期间五环外的地区也将采取限时限地限品种燃放原则,违反单位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截至今天,北京今年共查获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93起,处理涉案人员132人,收缴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8907余万头,价值28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