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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将警服警证借人一司法副所长被判半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6:25 北京晚报

  新华社讯四川省洪雅县原金釜乡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司法所副所长牟学刚擅自将警服警帽等警用装备及证件借给同学使用。

  近日被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毛朝敬

  网络实习生: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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