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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执行情况不容乐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22:19 经济信息联播

  今天下午,正在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劳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从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法实施情况总体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此次检查的重点是鉴定和执行劳动合同、落实和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解决拖欠工资和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等。检查结果表明,在建筑、轻工、服装、
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中小型非公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

  ##同期 全国

人大代表 傅勇林 : 检查中,我们感觉最突出的问题就是
劳动合同
的签定率低,期限短,并且合同的内容不太规范,甚至还有白的,一张白纸让你把证签了。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据了解,我国目前中小型非公有企业的劳动合同鉴定率还不到20%,个体经济组织更低,大部分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一年之内。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同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何鲁丽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鉴定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明确用人单位是鉴定劳动合同的责任主体,不签定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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