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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沈阳生育保险 “产假工资”前后半年不一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9:33 东北新闻网

   核心提示

  今天(12月29日),距离沈阳生育保险正式启动还有3天时间。昨日,记者独家专访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陈学静。作为“沈阳生育保险条例”的主要起草人,陈学静对沈阳生育保险政策的解读堪称权威。

  1月份参保单位不申报,2月份自动扣保费

  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不掏一分钱,对职工来说是大好事,但对用人单位来说,保费又是一笔开销。医保中心将如何保障用人单位能及时参保,足额缴费呢?

  陈学静介绍,沈阳市生育保险采取与基本医疗保险捆绑缴费的方式,由税务部门或市医保中心统一征收。从明年1月1日起到1月25日期间,沈阳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要主动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参保和申请核定手续。进入2月份,无论医保参保单位是否主动申请,系统都将自动核定,每月从参保单位账户自动扣除工资总额的8.6%(医保缴费比例为8%,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

  沈阳市医保定点医院现有13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也将从这些医院中产生。由于是启动初期,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肯定少于132家。

   基本医保、生育保险一停俱停

  由于医保与育保采取宛如“连体人”般共荣共损的捆绑缴费,在申报核定工作方面两者也保持一致。参保单位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各项业务的同时,生育保险的各项业务也随之变动,参保单位不用另行办理。参保单位如两个险种中出现一个险种欠费,则两个险种同时停止享受待遇。在欠费期间,所发生的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并且不能补待遇。

  但是,类似参加医疗保险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等特殊情况,不参加生育保险。市医保中心特别强调,辽宁省统筹生育保险前期已经启动,与省工伤保险捆绑缴费。为了使省直参保职工的参保待遇不受影响,提醒省直参保单位在1月内到市医保中心参加核定,否则视为欠费,影响待遇。

  ( 沈阳晚报 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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