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企业向饭店交纳专场费被判定为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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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9:3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2月28日电四川省西充县华星酒业公司为推销自己经营的几种啤酒,与该县一餐饮企业签订协议,约定该企业如专销他们提供的酒,公司便给予“专场费”。西充县工商局认为华星公司是商业贿赂,给予了处罚。华星公司不服,向西充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华星公司败诉。 2004年4月22日,华星公司与西充县乡味楼火锅签订《联合销售协议》,约定乡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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