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元旦期间五环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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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0:31 首都之窗 | |||||||||
有关部门将严查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等行为 12月28日从市烟花办获悉,元旦期间五环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想燃放的市民应到五环路外燃放,并应当从合法的零售网点购买。同时,市政府已要求五环路外的禁放点,由单位自行张贴统一的禁放标识,市民可以根据标识识别禁放点。
据市烟花办介绍,合法的烟花零售网点持有安监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合法烟花爆竹在最小包装上,都有一枚“燕龙”防伪标,揭开后印有防伪电话和密码,市民可以打电话查验。 对于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工商、城管、交通执法等部门将依法进行严查。新法规实施以来,有关执法部门已查获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93起,共处理132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117人。 (韦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