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视台原台长因受贿一审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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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1:51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12月29日电 (记者 卜云彤) 海南电视台原台长鹿松林因收受贿赂,日前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鹿松林,男,1955年9月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汉族,大专文化。从1989年起,鹿松林先后担任海南电视台副台长、海南电视台台长、海南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海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2005年5月23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2月9日,鹿松林涉嫌受贿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鹿松林在担任海南电视台副台长、台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人民币72.6万元,港币9.5万元,美金2万元,劳力士手表一块(价值5.35万元),其行为严重损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法院同时认为,被告人鹿松林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本应依法严惩,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全部退回受贿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鹿松林犯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