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人在珠海首获内地律师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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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3:46 新华网 | |||||||||
新华网珠海12月29日电 (记者 张愈升) 广东省司法厅近日在珠海为澳门居民王爱民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王爱民是首位申请在内地律师执业的澳门居民,现为珠海市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根据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在
王爱民1998年在内地考取律师资格,经过近1年来在珠海德赛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现已能熟练掌握内地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其澳门居民的特殊身份,对从事珠澳两地法律事务应具有一定的优势。她将按照“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只能从事内地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有关规定在珠海依法执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