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海外安全:海外安全期待风险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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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5:53 国际先驱导报 | |||||||||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寒锋报道 为了解决中国公民和机构的海外安全问题,外交部办公厅新设了一个“应急办公室”,并制定了外交部应急机制。2005年是外交部发布出国特别提醒数量最多、频率最高的一年。这些由外交部涉外安全事务司发布的出国提醒越来越多,发布内容越来越细。有的时候,甚至一天之内会有两三条不同的信息。 今年外交部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快速应急机制的表现可圈可点,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
“分级”不适用于当前中国 在欧美等国家,把世界各地划分为不同的危险等级,依照这个级别随时向公民发出“出行警告”。“这样的分级方式不适用于现在的中国”,李伟教授告诉《国际先驱导报》,“首先,我们不可能照搬那样的一个划分,因为在西方国家认为高危的非洲或者亚洲,与我们却有着传统的友谊,有良好的氛围。而且一个国家做安全等级划分又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它更需要政府出面,广泛收集各个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多方考虑,才能给出一个较为精确合理的划分方案。” 与此同时,李伟提到,目前政府提供的一些“安全警告”,只对公民个人、旅游或者其他出行负责。而对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政府很难给出精确的“风险评估”,因为这需要一整套的风险评估机制。他说,建立官民并举的海外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适合中国。在国外,评估都是通过专门的大公司来完成,这样的企业像个桥梁,把民众和政府接合起来,可以由政府委托,也可以从民间找赞助。 李伟教授认为,针对不同问题的“分级处理”现在看来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目前我国的领事保护大都通过外交渠道,最终还是依靠当地国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因此由涉外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不失为一个更有效的选择。目前我们能做到的“分级”,应该是由不同部门进行分类指导,形成机制化和程序化应对突发事件。 中国军事科学院研究员彭光谦少将也认为,要从政府到民间加强风险评估、预测、报告,需要建立这方面机构和机制。而保护公民海外安全更多责任在政府。他说,解决安全问题是政府首要任务,所有驻外机构都要有保护公民海外安全的任务,形成网络式安全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出事有人管,有人办。 政府应提供力所能及的保护 日前,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韩方明起草了一份《关于加强保护我公民在境外的人身安全、经济权益和人权的联署提案》。据悉,该提案已有超过20名委员签名,近期将向有关部门递交。委员们要求有关外交、国资等部门对该提案中提及的若干案例引起足够的重视。 专家认为,中国现在在保护境外公民方面还处于“声明”阶段。真正要达到目标的是,一旦国人海外受困扰,政府要提供力所能及的保护,即使是受到刑事诉讼,也受领事保护,事发国使馆在本国公民受到刑事检控时,仍可探访,参加旁听,要求依法公平公正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