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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房地产管理所所长李辉阳昨日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6:5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57岁的李辉阳因涉嫌受贿人民币244.3万、美金1万元、港币5万元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

  1995年,李辉阳升至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副主任。1996年初起,他成为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所长。

  根据广州市检察院的指控,从1996年上任至案发,李辉阳共收取了12位房地产商及一名房地产中介的贿金,以帮助房地产商们获得一个满意的土地出让金价格及尽快拿到估价表。

  据李辉阳在庭上供述,土地出让金的评估审核要经过3个程序:首先是房地产估价所进行评估,然后由广州市市场管理处进行审核,最后再进行集体审核。在房地产估价所这个阶段,身为所长的李辉阳是最后审核人。

  李辉阳说,房地产商一般在有项目进行的前后对其进行行贿,行贿的名单中包括广业建设集团、银山建设集团等房地产开发商,涉及楼盘包括黄埔花园等。根据检察院指控,李辉阳还曾在2000年于香港收过华南快速公路有限公司的2万元贿款。

  虽然李辉阳否认自己主动向房地产商们索贿,但一家房地产公司在证言中称,公司曾请求李辉阳加快估价进程,好让其申请的土地尽早批下来,李辉阳提出给其20万元就能“加快速度”。但是,一段时间过去了,估价还是没有完成。这家公司打电话催促,被告知还要给10万元才行。就这样,这家公司向李辉阳行贿30万元。

  今年3月18日,李辉阳被广州市纪委双规,案发后他退出了全部赃款,并当庭承认了所有指控。(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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