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工院一规定引争议 拿助学金要先做“义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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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6:54 常州龙网 | |||||||||
拿助学金,要做20小时“义工” 江苏工业学院一项新规引发争议 龙网讯-常州晚报消息 又到高校为贫困学子颁发助学金的时候了,江苏工业学院新近出台《江苏工业学院受助学 生思想教育实施意见》。这个旨在对贫困大学生进行经济资助
当20小时“义工”的条款,在学生中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江工院是这样规定的:“学校提倡、鼓励受助学生为学校或社会义务服务平均每周不少于1小时(如义务家教、志愿 者服务等等),并在志愿者服务卡上填写相应记录,学期结束前由各院(系)负责审核。”“各院(系)一学期要对受助学生 的义务服务活动考核一次,未达到20小时者,下学期暂停发放受助金。一学年各院(系)对受助学生志愿者服务卡收集统计 ,若有未完成40小时或弄虚作假者,今后不得申报各种助学金。学校对院(系)受助学生的志愿者服务卡记录情况进行抽查 。” 反对者:强制有违志愿原则 03级一位陈同学认为:既然叫志愿者,前提必须是自愿的,而现在是学校进行强制执行,显然有违志愿原则。另一 位同学说:“钱又不是学校拨款的,是省里给的,学校却设置种种障碍,让我替一些单位服务20小时,我搞不清为什么要这 么做。”还有同学认为,作强制规定,可能影响到本来自愿当“义工”同学的积极性:“本来我是自愿的,而在别人看来,我 是为了获取资助的一种‘被迫’,心里肯定不爽。” 也有贫困同学虽说并不反对当“义工”,却质疑规定的时间是否过长:“20小时对于我们是不是太多了,常州市区 范围比较大,有时转来转去,在路上就要1到2小时,按每次服务2小时计算,要10周才能结束,而我们在校时间不过20 周,还要应付各种考试。实在太忙了。” 赞成者:权利义务就该统一 不少同学包括受资助的同学对学校新规表示理解和支持。“这种措施是合理的,我觉得这是一种社会权利和社会义务 的统一,给我们的钱来自于政府,归根结底还是来自人民,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多干一些好事,才真正对得起人民, 我们的服务也是对他们关心的一种回报没什么不好。”陈同学同宿舍的另一名同学如是说。 机械系的冯同学则认为:“时间是挤出来的,学习不能靠一时,而是靠长久的持之以恒,要好好利用课堂45分钟, 课后看看书,时间空闲还是很多的,服务时间一般都在周末,一学期服务20小时并不过分。” 学校:不是给贫困生设门槛 同学们质疑新规,学校学生处副处长王永利表示理解,但他同时强调:“这决不是给贫困同学设门槛。”王永利告诉 记者,设立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培养学生回报社会的意识。资助金虽说不是学校拿出的,但无论是省里的还是国家给的,最终都 是来自于社会。“不少学生受助时都会表示,将来走上社会要回报社会,其实回报完全可以从现在做起,在校期间用自己的智 力和体力为社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是更好吗?” 王永利说,确实有部分同学存在着“我穷,我受助理所当然”的想法,学校新规的“强制”有助于这部分同学转变观 念。王永利同时认为,一个学期20个小时对同学来讲并不会成为额外的负担,“平均一周一个小时,合在一起做每学期也就 是用四五天时间,只要稍稍努力,肯定能做到。” (葛金华 吴勇 陈征) |